一季度受理15起消费安全重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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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3:45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唐凤灵)长寿区江女士在火锅店用餐时,炉灶突然喷出火焰,将其面部、手臂和大腿部分烧伤,治疗4个多月,花去医疗费3750元。经调解,火锅店同意赔偿各项费用共6700元。市消委昨日发布我市今年一季度消费投诉盘点称,我市关于安全的消费投诉比较突出,在全市受理的15起重大案件中,有20人在消费中受到不同程度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7万余元。
另外,一季度内,市消委共接到百货类投诉1692件,占总投诉32%,居各类投诉之首;而以往长期居各类投诉之首的家电类投诉下降到第二位,占28.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