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向警用“特权车”开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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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6:17 山西晚报 | |||||||||
本报讯2006年4月3日,重庆市公安局公布,重庆市警方将大规模减少“渝O·A”号头警用公务车。重庆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称,重庆市是全国率先向警用“特权车”开刀的。 据介绍,重庆市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在5月1日前,完成警车涂装、自编号等工作。从5月1日起,重庆市民将看到大量的制式警车上街执勤。制式警车,即市民常看到的装有顶灯,车身为蓝白两色+警徽标志的警车。
警方称,这次公布的警务车辆标准,改变最大的是所上制式警车必须加上警车自编号。自编号为汉字加四位数字。如高新区的警车,就是“高新××××”,市公安局直属单位的警车自编号为“渝警××××”,交警总队为“交警××××”。 当天,警方展示了印有自编号的警车。这是一辆高新区的110巡逻车。在车的左后门油箱盖上方、车顶,用粗黑体印着“高新0065”字样。在引擎盖上印着110巡逻车字样。警方介绍,这意味着该车是高新区第65号警车,是执行110巡逻任务用的。 记者隔着5米多的距离,就认清了上面的字。警方称,大量这样的警车上街,将极大提高街头见警率,提升市民安全感。同时能方便市民救助、识别前来接出警的车辆。 重庆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称,此次警务车辆标准的公布,“渝O·A”号头的警用公务车将大幅减少。同时公车私用、非警务用车都将得到遏止。这也标志着市民通俗称之的“特权车”,将大大减少。 发言人说,此次停用的“渝O·A”专段号牌将永不再使用。仍未停用的,大部分属于警方特殊部门的特殊车辆,以及一部分必要的公务用车。“渝O·A”不是警车,而是公务用车,因此不享受任何特权。专段号牌只是警方内部管理的一种手段。而这些车同时还要接受市民监督,需要遵守一应警用车的规定。 据《重庆晨报》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