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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水电气 不得强卖设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6:4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熊德壮)记者昨日获悉,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通知,全省工商将进一步加大对垄断行业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对供电、供水、供气、交通运输、成品油供应、有线电视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6大垄断性行业开展专项执法,严厉查处滥用垄断地位强制交易、强制服务等行为。

  1、供电部门强制用户购买其提供的电表、电线、配电箱、变压器等用电设备;强行
向用户收取用电预付款或用电押金;强制用户购买用电保险或搭售不必要的商品;强制向用户收取用电底度费;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的施工企业的用电设计、安装工程等服务;滥用农网改造中的独占地位,强制农民购买其指定的产品和滥收费用等。2、供水部门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水泵、阀门、水管等;强制用户购买水表或强行要求用户更换智能水表;强制用户购买不必要的“用水卡”;强制他人接受指定的给水工程施工服务等;强制向用户收取用水底度费等。3、供气部门强制他人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限定他人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指定的燃气灶具;强制用户购买其不必要的商品;强制用户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强制向用户收取用气底度费等。4、交通运输部门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延伸服务;强制用户购买保险或者参加保价运输;强制用户到其指定的售票点购票并收取费用等。5、石油、石化企业滥用批发成品油的独占地位,搭售商品、滥收费用或者实行差别待遇。6、有线电视强制用户接收其不必要的服务或购买不必要的商品;利用电视信号载波及发送的独占地位,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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