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国家园林县城命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7:17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北京讯记者4月4日从建设部获悉,10个县城被命名为首批国家园林县城。具体是:北京市延庆县、重庆市铜梁县、河北省滦县、山东省长岛县、浙江省安吉县、湖北省秭归县、湖南省长沙县、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布尔津县。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已命名的“国家园林县城”,建设部将进行随机抽查,对不符合国家园林县城标准的,将作出相应处理。(杜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