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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岁老人还要打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8:14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刘夫培记者武长鹏)萧县闫集镇百岁老人向政府讨还吃喝款17万余元,本报曾做报道。之后,镇政府以老人之子刘杰反欠政府15.4万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近日,萧县法院一审判决,镇政府与刘杰互相抵消债务后,偿还刘杰3492元。在接到判决之后,刘杰进行了上诉,4月2日,记者从宿州市中院获悉,中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闫集镇政府诉称,1997年11月至2004年8月,刘杰分11次从原告处拿、借款15.
4万元,并提供了相关的书面证据;被告刘杰辩称,2003年12月15日,镇政府派人进行过结算,2000年4月之前,镇政府共欠其吃喝款15.7万余元,加上刘杰在任闫集镇农机站站长期间,预先支出2万元农机普查费,镇政府共欠他17.7万余元。

  法院认为,2003年12月镇政府开出17万余元的总欠条,只能证明算账的过程,总欠条仅是对刘杰手中账单的核加,不能证明其为双方结算后的欠款。法院经合议庭审议认定,镇政府欠刘杰吃喝款共计15.7万余元,刘杰欠镇政府15.4万元,两账相抵,刘杰应得3492元;另外,2万元的农机普查费,是镇政府与农机站之间的关系,与刘杰个人无关。

  拿到判决书之后,成为被告的刘杰不认为自己赢得了官司,随即进行了上诉。记者日前从宿州市中院获悉,考虑到刘杰一家生活困难,中院决定缓收其诉讼费,将来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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