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混世魔王”过堂市民拍手称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8:14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司广群)备受媒体和淮北市民关注的李洪金特大团伙犯罪案,昨日上午在淮北市中级法院开庭。淮北市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和窝藏、收购、销售赃物罪等几项罪名,对李洪金等20名被告提起了公诉。18名律师为20名被告人出庭辩护,2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参加了旁听。

  被告人李洪金1973年11月出生于淮北市,初中,无业。其余19名团伙成员分别来自定远县、五河县、萧县、阜阳市和淮北市。其中,淮北市有11人。20名被告人里,年龄最大的43岁,最小的22岁,8人曾受过刑事处罚。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4月,被告人秦某受濉溪县摩托经销商秦某之弟委托,帮忙找人报复与其兄有矛盾的宿州市某公司董事长。秦某找人预谋杀害该公司董事长,但4人携带刀具乘车窜至宿州市杀害该董事长未果,后又追赶该董事长至杭州市,终因怕被发现,而未能实施杀害行为。

  2003年,被告人李洪金等以入室抢劫、拦路抢劫和麻醉抢劫等方式,先后作案8起,抢得现金8万余元、手机5部、出租车3辆和价值1万元的金项链一条。后将车辆交被告人王某、高某,篡改发动机号、车架号后卖出。

  1998年至2005年3月,李洪金等人因琐事以及承揽工程等原因,对普通村民、夜市摊主、出租车司机和建筑承包商等实施了6起故意伤害行为,造成3人重伤,2人轻伤,2人轻微伤。

  2003年6月至2004年12月,李洪金等人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胁迫工人停工、要求供应建材等手段,勒索建筑商、货运出租车司机、农用车司机等作案6起,勒索钱财计45400元。

  2003年6月,淮北市某住宅小区开始施工建设,李洪金使用胁迫手段与承建商签订了建材供应和挖掘土石方的工程合同。其间,李洪金经常使用胁迫手段,强行抬高建材价格,以少充多,强迫收料员接受建筑材料,并禁止他人向工地供应建材,致使承建商遭受严重经济损失。

  2005年3月,李洪金由于未能承揽到某住宅小区的二期工程,指使郭某等人去砸该小区楼盘销售中心的玻璃门窗和玻璃圆桌、涂抹楼盘销售喷绘广告,共计造成损失3178元。

  另外,自1999年9月至2005年4月,被告人李洪金还采取威胁、要挟的手段,强行向淮北市南黎菜市场的王某等经营户每人每月收取500元“保护费”,共计20余万元。该团伙成员刘某还非法持有一支双管猎枪,其他成员还涉嫌窝藏、收购、销售赃物罪。

  由于该案涉及被告多,案情复杂,本案的庭审预计将进行3天。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