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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庆录像缩水新郎发火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8:16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郓城4月4日讯结婚是一个人的终身大事,新人们都想通过婚庆录像把这个喜庆的时刻永久记录下来。可是家住郓城县郓城镇盛平社区的王思远没料到,让他期盼已久的结婚录像却被拍得丢三落四、毛病百出。后经工商部门调解,摄像方赔偿了其500元精神损失费。

  据了解,2005年12月29日,是王思远新婚大喜之日,他专门花150元从某家花店请来摄像师拍摄制作结婚录像。29日一大早,王思远就派车把摄像师接过来。按照鲁西南的结婚
习俗,新郎出门前要先拜亲戚,向父母磕头,然后去接新娘。新娘出门前要蹬花糕(一种用面和红枣蒸的糕点),寓意步步登高。然后双双来到新房举行结婚典礼,宴请宾朋。婚礼仪式结束后,全家人聚在一起拍了全家福。

  20多天后,王思远来到花店,拿到了制作好的结婚录像,并邀请亲朋好友观看,结果发现很多镜头都没拍上。新郎向长辈行礼的镜头没有,新娘娘家的场景没有,全家福没有,结婚典礼的10个项目只录下来两项,自家红色的新大门变成了破旧的绿大门,新娘名字被写错,就连拜高堂的镜头也不是自己的……

  王思远遂找到花店要讨个说法,花店老板同意重刻一张盘,把新娘名字改过来,但不同意赔偿。王思远气愤地到郓城县工商局金河工商所投诉。接到投诉后,工商人员进行了调查,向花店老板指出,婚礼录像内容是人生中重大、具有永久纪念意义的活动,当时的场景具有不可再现性,事后无法补救。现在给王思远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并带来一定的精神损害,应该予以精神赔偿。

  3月24日,经过工商人员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花店老板向王思远表示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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