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病种再“扩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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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8:16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4月4日讯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再次“扩容”。记者4日从济南市政府获悉,此次“扩容”将再增加痛风、骨关节炎等8项病种,省城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也由原来的20种增加到28种。据悉,新增加的8个病种将从5月1日起正式有效。 根据《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01号),自2006年5月1日起,济南市新增8项门诊规定病种,分别是:间质性肺疾病;慢性支气管炎;
另据了解,自5月1日起新增的门诊规定病种的鉴定标准和费用支付范围将另行制定。自2002年济南市实施《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来,被列入的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目录一扩再扩,截至目前已由最初的5种增至20种。 这20个门诊规定病种包括:恶性肿瘤的治疗;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高血压(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肺心病(并发右心衰竭);冠心病(反复发作心绞痛或心肌梗塞);脑出血、脑梗塞、脑栓塞(并发后遗症);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癫痫;股骨头坏死病;心力衰竭;结核病;帕金森氏病及综合征;舞蹈病;风湿性疾病(风湿热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动脉炎、血管炎、过敏性紫癜、白塞病、强直性脊柱炎)。 记者 常新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