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吉林榆树市委书记马玉伦受贿被判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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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8:45 法制日报 | |||||||||
本报长春4月4日电 曹景常 陶铮 记者梁国栋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吉林省榆树市原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马玉伦(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进行一审宣判:马玉伦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宣判后,马玉伦在判决书上签字,并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现年61岁的马玉伦,原系吉林省榆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个体建筑商梁某为得到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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