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4.35亿元 浙江三兄妹江西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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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9:00 今晚报 | |||||||||
新华社南昌4月4日电(记者胡锦武)以在江西投资 办厂为幌子,浙江省青田县王伯军、王聪娟、王伯超三兄 妹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35亿元,从中非法牟利
762万元。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3日对此案进行了 公开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9月,王伯军在江西省 金溪县相继注册成立江西金盛皮业有限公司、江西永盛皮 塑制品有限公司、抚州顺达皮业有限公司,从事劳保手套 生产。公司成立后,由王伯军在广东深圳联系客户开展业 务,其妹王聪娟负责管理财务和开票,其弟王伯超负责管 理生产和原材料采购。 为了不劳而获,兄妹三人竟将心思由合法经营转向虚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02年10月至2004年9月, 王伯军指使王聪娟、王伯超为广东茂名市20家企业虚开 销售半成品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38份,价税合计约 3.27亿元,税额约4750万元。与此同时,三人还 为海南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5份,价税合计约 398万元,税额约67.7万元,另为深圳等地5家公 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72份,价税合计约1.04亿 元,税额约1773.7万元。为避免罪行暴露,三人大 量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凭证,抵扣进项税款和平衡账目。 据了解,王伯军三兄妹共非法获取开票费约1084 万元,其中上缴当地税务部门约322万元。此案将择日 宣判。(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