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边开采边恢复模式 贵州重点实施生态资源管护工程 2010年矿山恢复治理率达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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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9:26 中国环境报 | |||||||||
梁隽 瞿燕凌 本报讯 “十一五”期间,贵州省将加大对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力度,积极推行边开采边恢复的模式。组织编制并实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重点加强对煤、磷、铝、锰等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争到2010年使贵州省矿山恢复治理率提升到25%。
5年来,贵州省大力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加快矿区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开展矿山限期治理和生态恢复治理等示范工程,有效控制和改善已被破坏的生态环境。通过保护天然林资源、珠江生态防护林、退耕还林还草、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等重点生态工程的建设,有力地推动了石漠化治理与生态重建。目前,贵州森林面积有92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34.9%,已连续5年森林覆盖率每年增加一个百分点。2001年至今,造林319.40万亩。同时对石漠化严重地区选择耐干旱、耐瘠薄、速生和抗逆性强等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乡土树种,取得良好生态效益,5年共封山育林436.80万亩。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贵州省将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重点实施西部石漠化治理工程、东部速生丰产林基地发展工程以及中心城市周边开展森林等生态资源管护工程。严格控制各种破坏地表植物的开发建设活动,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建立企业环境治理、生态恢复责任机制,逐步推进贵州省矿山恢复治理工作进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