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市民:清明扫墓公墓内严禁燃放爆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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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10:05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李国辉 通讯员 张毅涛刘艳)今天是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广州警方提醒有关单位和参加扫墓的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配合扫墓的有关规定,禁止在各公墓内燃放烟花爆竹。 广州警方要求,前往扫墓的广大市民尽量选择乘坐各类公共交通工具,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搭车。同时,要注意防火安全,禁止在各公墓内燃放烟花爆竹,香烛只能在指定
(晓航/编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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