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挪用资金 四川原副省长李达昌被判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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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10:34 汉网 | |||||||||
据新华社北京4月4日电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4日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李达昌涉嫌滥用职权一案公开宣判,以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李达昌有期徒刑7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达昌在担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期间,受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指派,担任为处理乌干达欧文电站承包工程合同纠纷而成立的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管理专门用于解决欧文电站索赔问题的专项资金及相关善后工作。1999年12月至2000年1月
链接 1996年,李达昌开始担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在李达昌的一再要求下,2003年他从副省长位置上退下,回到西南财大当上了经济学院和财政税务学院的博士生导师。 李达昌从政19年后卸任,回母校教书,当时有人大做“辞官从教”文章,为他脸面烫金。现在看,当时的“辞官从教”只是掩人耳目而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