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闹市撞人案 肇事司机被公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11:0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 据《生活新报》报道,驾车在昆明市中心接连撞死四人的司机昨天被提起公诉。 昨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宣布,发生在市中心、造成多人死伤的“2·25”案件,已由昆明市公安部门侦查终结,并移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被告人林清旗,涉嫌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于昨日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此间法律界人士称,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今年2月25日晚,昆明市政府机关司机林清旗,驾驶一辆帕萨特轿车在该市市中心疯狂撞死4人,撞伤20余人。这一恶性事件发生后,引起国内外媒体广泛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