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类老赖将被治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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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13:29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姚晨奕、罗定英、记者谢俊报道:昨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省高院、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的《关于 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出台,其中规定,被执行人“六类行为”将被治罪,包括:被执行人为逃 避债务隐瞒常住地、下落不明,致使无法查找其下落的;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确定的给付金钱的义务,进行高消费 ,挥霍金钱数额巨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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