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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六成是因大夫水平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14:03 法制晚报

  诊疗过程出现漏诊误诊管理不严患者凭空多生几种病不问情况乱开药记者调查百个案例

  

  法官解读:老百姓对赔偿的标的提得过高导致诉讼费高律师费高往往赢了官司也得不偿失

  近日,记者通过对城八区法院的调查发现,医疗纠纷案件正在逐年上升。

  2000年,丰台法院医疗纠纷案件收案5件,到2005年已经达到22件。而作为全国医疗纠纷案件受理最多的 海淀法院,5年间案件的数字也增长了近10倍。

  记者选取了2002年1月至2006年3月20日城八区法院受理的100个典型案例,对医疗纠纷案件进行了分 析。其中,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出现漏诊误诊就占到52件。

  据丰台法院多年从事医疗纠纷案件审理工作的法官介绍,医疗纠纷案件的上涨与医疗机构管理中存在问题有很大关系 ,医疗结构可以说是“大错少有,小错不断”。

  现状

  医疗纠纷案件逐年上升

  以丰台法院为例,1999年5月至2002年9月1日国务院制定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正式实施前,受理的医 疗纠纷案件为30件。

  这之后至2005年8月,受理的案件为78件。2002年9月1日至2005年12月,经丰台法院判决医疗赔 偿患者的费用总数近100万元。

  而海淀法院在2000年受理了13件医疗纠纷,2005年受理量增长到124件,今年截至3月20日,受理数 量就已经达到了51件。

  放下手术刀医生读法律

  据某三级甲等医院的医务处薛主任介绍,近年来,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甚至出现过多起医生与病人正面冲突的事件 。但起诉到法院的医疗纠纷仅占三成,尚属少数。而有七成的医疗纠纷在医院专职部门或医务处的处理下“消化”。

  医疗纠纷多了,忙坏了专职处理这些纠纷的医生。据薛主任介绍,一些大医院近年来纷纷成立患者服务中心或者医患 服务中心,这些部门从原来负责医疗质量、安全的医务处脱离出来,一些医生放下了手中的手术刀,去学习法律知识用以处理 找上门来的纠纷,甚至还有人跳槽成了律师。

  此外,一些擅长或了解医疗知识的律师成了医院争抢聘请的顾问。他们在医院与患者出现纠纷时,可以起到很重要的 作用。

  部分法院受理医疗纠纷案件量

  日期丰台法院海淀法院东城法院二中院

  2000年5件13件

  2001年11件12件1件

  2002年21件55件21件 39件2003年16件89件11件 50件2004年30件103 件  14件 59件2005年22件124件  10件 59件2006年截至3月20日  18件51件5件

  被告次数最多医院前四名排行

  医院级别案件数量三级甲等医院15件二级医院12件三级甲等的专科医院11件专科医院9件

  注:法院分析,被告的次数多并不说明这家医院的水平差。由于大多数三甲医院集中在北京,而全国四面八方的患者 都涌在了北京治病,大的医院和专科医院的患者最多,自然,产生官司的几率也就越高。

  起诉原因排行

  在目前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构成医疗事故赔偿的非常少。

  在100例案件中,多是医疗机构在行医中存在着过错,如给患者开药没有过问过敏历史,手术选择的时间考虑得不 周到,由于大夫的疏忽给糖尿病人输葡萄糖等。记者调查后,统计出起诉原因排行前四名。

  Top1

  医生诊疗过程出现漏诊误诊

  案件数量:60件

  案例回放:2004年11月18日上午,在市场卖肉的司女士左手食指被剔肉刀割伤,到附近的医院就诊。医生为 她的左手缝合10针。然而,几天后司女士拆线却发现受伤手指不能伸直。当班医生给她做消炎处理,表示三个月后做手术。 但是,她口服抗炎药治疗一段时间后未见好转,双方发生争执。

  司女士后来去其他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左手食指肌腱损伤。她将医院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由于接诊医师专业知识不全面业务水平低,造成首诊漏诊。

  点评:薛主任告诉记者,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出现漏诊误诊的现象占医院处理医疗纠纷的首位。医生由于疏忽或专业知 识不全面引起纠纷,起诉到法院的尚属少数,大部分这样的案件医院都会和患者协商解决。

  Top2

  医务人员疏忽大意病人受伤害

  案件数量:10件

  案例回放:2004年9月16日,患有糖尿病的张女士因泌尿系统感染到某医院治疗,在输液过程中,她感到身体 不适,经询问护士得知液体中含有葡萄糖。

  据办理此案的法官介绍,这是一起很典型的因医疗人员的疏忽大意,给患者带来痛苦甚至产生危险的医疗纠纷。医院 因疏忽大意,致使张女士的身体受到一定的伤害,故医院应适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点评:薛主任表示,这种行为表现为大夫的极不负责任,出现这种情况,医院也会处罚相应的主管医生。

  Top3

  管理不严患者凭空多生几种病

  案件数量:4件

  案例回放:葛女士被打伤住院,出院后由于尿血再次入院。门诊诊断为肾挫伤,入院检查定为肾挫伤,床头卡也注明 为肾挫伤,出入院通知单也写为肾挫伤。葛女士说,后来她提取病人病历时发现根本没有肾挫伤字样,病历却写着“肺部感染 ”等病。

  点评:据丰台法院民一庭邢法官介绍,在其审理过的多起医疗纠纷中,一些医院存在病历管理不严格、病人入院手续 不完善、出入院通知单填写不准确、医生不按规范书写病历及病人床头卡等情况,造成病人对医院意见很大,以致诉讼。

  Top4

  经济利益驱动不问情况乱开药

  案件数量:2件

  案例回放:医生不顾药品说明书中的警告:“治疗过程中有病人发生严重的和常见的过敏反应,在开始本药品服用前 ,必须仔细调查病人的过敏史。”为了得到药厂的返利,医生未询问病人过敏史即开药,致病人严重过敏。

  点评:薛主任称,医务人员和药厂之间存在经济利益的情况近年来越来越少,但每个医院都不会完全避免这种情况。 此外,由于医生用药不规范,患者产生不良反应的事件近年来也越来越多,处理这样的纠纷也耗费了医院很多的时间和精力。

  法官解读

  哪种医院易成被告

  说起医疗纠纷,海淀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马军介绍,从全国来讲,北京的医院多,从北京来讲,海淀区的医院多,海淀 法院自然成为全国受理医疗纠纷案件最多的法院。对于医疗纠纷案件逐年上升,马法官所在的海淀法院经过调研,得出一套独 特的见解。

  马法官说,最容易被告的是医疗条件比较好、技术比较高的医院,其中三甲医院容易被告,比例很高。

  其次,收病人多的医院容易被告。第三,知名的医院容易被告。全国各地的患者慕名而来,都集中在这些大医院里, 医患关系出现纠纷的比例要高。第四,治疗疑难杂症的专科医院容易被告。

  法官建议

  别索求高额精神赔偿

  马法官指出,百姓存在着对法律法规的误解,他们认为一起诉了医院就要承担举证责任,但事实上,很多人因为自身 的举证不力而输了官司。

  马法官建议百姓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应该理性诉讼,不要期望打官司可以得到高额的精神损害赔偿。事实上,由于 老百姓对赔偿的标的提得过高,导致诉讼费高,律师费高,往往赢了官司也得不偿失。

  法官支招

  对患者而言,适时收集证据可得到对自己有利的审判结果。

  封病历

  患者对治疗有所怀疑的时候,应查阅病历,复印相关的材料。为了防止医院涂改病历,可以要求双方共同封存病历, 由双方签字盖章,以备将来给鉴定机关提供依据。

  保留发票

  保留自己手中的就诊发票和门诊病历手册,这种证据可以证明医患关系的存在。

  如果要证明损害结果的存在,以及医院的过错加大了损害结果的存在和程度,就需要患者举证,这时候要需要病历、 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片子等,这些都要自己留存。

  患者还要注意保留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器械费、死亡丧葬费等单据。

  死者家属要同意尸检

  如果人在医院死亡,家属要同意尸检,通过病理解剖才能找到死亡的真正原因。而时间长了,尸检也不能查出原因了 ,这样对将来诉讼的举证就会不利。

  本版撰文/记者孙慧丽

  无奈之举

  目前,在各医疗机构中,病人就诊时随时记录甚至携带录音笔、小型摄像机的现象很常见,为的是保留证据,防范可 能发生的医疗纠纷。

  法律、医疗工作者建议,除了通过

医疗体制改革解决根本问题外,当务之急是建立专门的医事法庭,促进医疗纠纷更 合理地解决,同时形成对医疗机构责任行为的约束力。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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