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法院书记员竟受贿244万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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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14:11 汉网 | |||||||||
据新华社电 法院的书记员并不是一个很显眼的位置,但是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书记员葛军,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当事人贿赂折合人民币244万余元。3月底,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葛军有期徒刑14年。 经查,葛军利用执行局书记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案件执行等方面的利益,并利用执行人员的权力,为请托人违法办理房产证,从而使他们少缴了大笔税费,葛军也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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