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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审300字 见报3000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14:19 新民晚报

  一则多次违法发布的虚假药品广告,在送审时“素面朝天”,只有几百字,但在刊发时却“浓妆艳抹”占了报纸近半个版面。近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士给记者分析了虚假药品广告是如何“出炉”并泛滥成灾的。

  300字被“浓妆”成两三千字

  2005年6月,经过严格审核,天津某制药厂生产的处方药“固肠胶囊”的广告文字内容在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准,这意味着该广告在一年内可以出现在江西省内的部分媒体上。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局药品市场处工作人员日前给记者出示了“固肠胶囊”的送审文字的内容,总共约300字。在这些文字上,有一个长方形的印章标记:“仅限医药专业媒体发布。”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局药品市场处处长汪汛说:“这些内容实际上就是广告的样本,媒体刊出来的广告词不能超过这个范围,而且这类处方药只能在医药专业媒体上发布。”

  汪汛拿着一份广告复印件说:“面目全非,严重违法!”

  记者看到,在刊发出的“固肠胶囊”广告上,文字迥异,广告字数已由审批时的不足300字扩写成了两三千字。

  广告的内容分为几大块。第一大块是一篇题为“惨!活了六十六,结肠三十年”的病人现身说法文章,讲述一位患结肠炎的病人在吃其他药治疗无效的情况下,遇到了“固肠胶囊”,接着介绍了“固肠胶囊”的疗效和病人的“感恩”之情。

  第二大块为“结肠炎从此不用年年治”,配有“中国胃肠道专家委员会郑重推荐”“国家级新药、国家药典标示的肠病特效药”“是目前惟一既能杀菌消炎,修复受损黏膜又能全面提高和恢复肠道免疫功能的国家级肠道专业用药”,“成为我国第一个走出国门的肠道专业用药”等大段文字。在其疗效部分写道:“服用3天至7天,腹泻次数明显减少;服用一个疗程,肠泻、腹胀、腹痛等症状基本消失……”

  “面对这样的蛊惑性宣传广告,识别能力差的病人自然容易受骗上当。”汪汛说。

  违法广告如何“变脸”出笼

  在百姓的日常生活中,每天如“固肠胶囊”广告一样“变脸”的虚假药品广告铺天盖地。那么,这些广告是如何“变脸”的呢?

  业内人士介绍,药品广告主通常会将一份规范的或相对规范的版本交由药监部门审核、修改,以获取广告批准文号。有了批准文号,等于有了一张在媒体上刊登广告的“入场券”。广告主往往拿着这张“入场券”,在媒体的“默许”下,堂而皇之地玩起“变脸术”。

  为了“佐证”药品的奇特功效,吸引病人购买,广告主往往通过收买甚至杜撰出一些“专家”,雇佣“病人”“现身说法”,采用专家咨询会、义诊和讲座等多种形式获得所谓“专家”和“治愈者”的“证言”。然后,再通过支付巨额广告费让媒体刊登出来。

  药监和工商部门监管难协调

  一般来说,一则药品广告的“出炉”往往要经历这样几个环节:广告主(厂家)提出申请——药监部门审批——媒体审查发布——药监部门监督、工商部门监管。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理认为,药监部门是前置审批,工商部门是事后监管,一些单位和个人得以将虚假广告公之于众,钻的就是药品广告的审批和查处分属药监和工商两个部门的空子。

  业内人士认为,在整治虚假药品广告方面,既存在法制不健全,也存在监管体制不顺和执法不严。如果由同一个部门掌握药品广告的审批权和监督处罚权,则一些问题解决起来就容易多了。

  新华每日电讯(李美娟)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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