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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遭勒索 一怒砍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14:33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主犯罗某被判10年徒刑,并需向被害人家属赔偿30多万元

  本报中山讯因走私红油遭人勒索,恼羞成怒的走私犯将勒索人砍死。前天,中山市人民法院对此宗不满“黑吃黑”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民事部分作出判决,正在监狱接受10年徒刑改造的罗某仍需向被害人家属赔偿经济损失307416元。

  2004年初,受利益驱使,罗某伙同他人在中山市横栏镇西江大堤从事走私红油的活动,并由李某等人进行接车、望风。此事恰好被当地的梁某得知,梁某自认为有机可乘,遂于同年5月多次向被告罗某索取“保护费”,双方因此结怨。

  2004年5月30日晚,梁某等人又驾吉普车进入被告罗某走私红油的西江大堤意图骚扰,负责望风的李某电话通知了罗某,罗某即与同伙商量如何教训梁某。当晚11时许,罗某等人找到梁某等人后,与纠集来的同伙即持铁管、刀具等凶器冲上去殴打梁某等人,梁某被当场砍倒在地,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公安机关迅速侦破该案,将犯罪人罗某及其同伙罗某某、吴某某缉拿归案,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罗某某和吴某某犯窝藏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一年。

  判决生效后,被害人梁某父母以被害人之死给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创伤为由,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上述三被告人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计466022.70元。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罗某向被害人家属赔偿经济损失307416元。(潘林李宏李辉)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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