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义乌在全国第二个准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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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15:27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杭州4月5日消息(记者章恒) 浙江省义乌市近日出台了《台湾居民在义乌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试行办法》,在全省率先允许台湾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在全国范围内,是仅次于福建省第二个允许台湾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地方。 目前,义乌已为10位台湾居民颁发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法》允许在义乌市中国小商品城及周边专业街经营的台湾居民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而无需经过外资主管部门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在义乌经商的台湾居民享受着同港澳居民同等待遇。根据CEPA补充协议,自2005年1月1日起,港澳居民允许直接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