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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在国内率先启动检验机构地方立法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15:3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杭州4月5日消息(记者章恒)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浙江省检验机构监督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及说明并已于日前报送浙江省政府,这样,在全国率先启动检验机构地方法规制定工作。

  根据2006年浙江省人大地方法规立法计划的要求,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这次报送的草案送审稿共六章五十八条,主要是在《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区分一般检验和监督
检验;进一步明确检验机构市场化方向;进一步完善了法律责任。

  此次将《办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一是为了适应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二是为适应加入WTO的各项要求,解决近年来浙江省检验领域出现得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于统一规范各类检验机构的市场准入和行为准则,完善国家法律法规,推动本省市场经济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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