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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国反腐新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15:44 新民周刊

  中国已经比较好地克服了过去习惯使用的“运动式反腐”和“权力性反腐”的局限性,腐败分子已经进入了一个“开始受审的高峰期”。

  撰稿/陆幸生(记者)

  中国处于改革攻坚阶段,这个时期出现比较严重的腐败现象,是发展中国家进步过
程中必然面临的问题。我国当前比较严重的腐败现象,是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正在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现实条件下,一些地方治党不严,一些领导干部经不起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钻制度和管理的空子,以权谋私的结果。

  历史和现实已经证明,中国要发展,必须保持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只有国家发展战略保持稳定性,经济社会的管理保持连续性,才能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逐步消除腐败现象。

  近日,就继续深入反腐败的课题,周刊记者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邵道生。

  反腐败向良性方向发展

  记者:在实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任务改变后,党中央始终在进行反腐败的艰巨斗争,并取得了相应成果。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集体领导下,我们进行的反腐败斗争,有什么新的特点?

  邵道生:在党中央领导下的反腐败斗争,始终是个连续的整体,也是十六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当前的斗争中,的确也呈现了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不同的特征。

  从总体上说,它已经告别了“摸着石头过河”的反腐败方式,反腐败的指导思想有了一个全新的质的飞跃。

  上世纪的70年代末期至80年代是腐败发展的滋生、蔓延期,90年代是腐败发展、泛滥的高峰期,由于腐败发展、泛滥的特点,由于腐败发展的规律、特点没有得到“充分的暴露”,由于面对来势汹涌的腐败问题,整个社会似还没有做好“足够的社会心理准备”。由于社会转型时期的反腐败斗争,对执政党来说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所以,此时的反腐败斗争方式只能采用“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只能是“边摸边反”,这种方式决定了这一阶段的反腐败斗争相对而言比较被动,防御性强,因而“腐败的出生率”大于“腐败的死亡率”。

  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将反腐败斗争放到了极其重要的位置,认真总结了多年来反腐败斗争的经验总结,吸取了全党、全国人民在反腐败斗争中的智慧,十六大后的中国反腐败已经基本告别“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摸索出一套适合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还不完全成熟的市场经济社会条件下的反腐败指导思想,总结出一套比较完整的、比较成熟的反腐败理论框架,全社会致力于并围绕着“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三位一体”的指导方针进行反腐败,标本兼治,强调源头治腐,多层次、全方位、整体性地出击,政治的、法律的、经济的、思想的、社会的、舆论的等等,较好地显示了“动真格”的气势,摆脱了原地踏步和低水平重复的状态。

  不仅如此,这一指导方针还准确地、完整地勾画出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內的反腐败任务来,比较好地解决了反腐败的两大主题:“反什么”和“怎么反”,比较好地克服了过去习惯使用的“运动式反腐”,和“比较多地依靠领导人的批示、指示的带有一点人治色彩的权力性反腐”的局限性,这对进一步惩治和预防腐败,对保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深远影响。

  记者:我们是否可以说,经过20多年坚决的反腐败斗争,我们已在相当程度上遏制了腐败大案要案的高频率发生?

  邵道生:我们可以这么说,也应该这样讲,在进入21世纪后,党内的腐败现象进入了“减缓、减速、减势的相持时期”, 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向良性方向发展着。

  历史的发展机遇,使上世纪90年代中国获得了空前的大好发展,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由于利益的诱惑、权力失控、“家长制”复活和法制的滞后,腐败孳生有了土壤,腐败的主要表现开始从“商品流量领域的腐败”向“资本存量领域的腐败”,也就是向“权力资本腐败”的演变;如“国企改制中的腐败”、“农村的圈地运动中的腐败”、“城市拆迁运动中的腐败”、“大型建筑工程中的腐败”、股市中的“黑金操作中的腐败”和“金融领域腐败”,鉴于腐败的面大、量大、范畴广、危害严重,以及腐败的“层次高”,一下子使腐败活动进入了高峰期。

  应该说,十六大以后的反腐败斗争,主要还是围绕着上述腐败高峰期已经“既成”的腐败现象而展开的,尤其是中纪委在这一段时间颁布的一系列反腐败文件中更是突出了这一点,文件内容实在而又集中,布置任务简单而又明了,反腐败行动扎实而又稳妥,反腐斗争更加有序、更加坚定、更加具有方向性;从这一意义上说,上世纪腐败泛滥的“权力资本腐败”的势头得到了有力的阻抑,腐败势力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总体来说,社会腐败现象开始从“一个较高水平的平台”向“一个较低水平的平台”过渡,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向着良性方向发展。

  提高

和谐社会满意度

  记者:根据报道,在十六大以后,受到党纪国法惩治的中高级官员的数字,与以往几年相比,是高的。

  邵道生:在党中央的集体领导下,整个社会依旧保持着反腐的高压态势,加强了反腐败的力度,开展了全方位的反腐败斗争,每年都查处了一批震惊社会的大案、要案,而且将相当一批位高权重的腐败分子送上了法律审判台,从这一意义上说,腐败分子已经进入了一个“开始受审的高峰期”。

  党的十六大后,胡锦涛总书记的“不坚决惩治腐败,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依纪依法严厉打击腐败分子”、“必须继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绝不能姑息,绝不能手软”等的声音,一直是整个社会反腐败的行动纲领,整个社会的反腐败保持了相当高的高压态势,使腐败分子产生威慑感、随时都有可能被查处的恐惧感。对腐败分子采取“层层紧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数据,每年都有三四万腐败案件受审,2005年共有47306人被监察部门处以政纪处分,十六大以后受审的省部级高官达百余人之多,这是过去所未有的。

  根据反腐败斗争的需要,我们还不失时机地掀起一个又一个反腐专项行动(人们俗称的反腐风暴),如“

审计风暴”、“环保风暴”、“清理红顶煤商风暴”以及即将开展的“反商业贿赂风暴”等等,为加强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我国在加强国际反腐败合作方面,签订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有关双边或多边司法协助条约协定、双边或多边引渡条约、双边或多边移管被判刑人条约以及其他双边或多边国际公约。据权威部门的统计,中国去年有703名企图携款潜逃的贪官被缉拿归案,追回人民币超过74亿元,中国2006年预计将把一些逃亡海外的腐败官员遣返回国,过去腐败分子是“捞了就跑,跑了就了”,如今呢?“即便是跑了也是了不了”,遣返受审也只是时间问题。

  记者:坚决进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极其严峻的政治任务,更是关系到我们能否长期、顺利进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建设,满足广大民生需求的生存课题。

  邵道生:十六大后,反腐败斗争的另一个特征是:在反腐败斗争中强调了对群众利益的切实保护问题,广大人民对执政者反腐败的“满意度”在不断地提高。

  社会转型期的贫富差距扩大,基尼系数超国际警戒线,两极分化严重,原因是什么呢?笔者认为,重要原因之一是腐败在其中兴风作浪,即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内的“有权人”与“有钱人”结成了“利益联盟”,打着改革和发展的旗号,联合起来侵占广大工人、农民和城市居民的利益。对广大老百姓来说,为什么对腐败那样“咬牙切齿”,那样“切肤之恨”?我想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党内的腐败现象,使得他们自身的利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

  十六大后的反腐败狠抓了两手:即抓了像湛江、厦门、沈阳等属“高、精、尖”的“大腐败”,又抓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腐败”。“以人为本”,“以广大老百姓的利益为本”,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职工利益,与此同时温家宝总理的实地视察,还“催生”了一场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热潮,不仅让腐败分子“获利回吐”、让他们“倾家荡产”,而且更重要的是“还利于民”,将老百姓过去受到腐败分子损害的利益重新还给他们。

  还应该指出的是,在2005年执政党加强了“亲民”的力度,即,将社会的注意力“扭向”与广大老百姓更加关系密切的“民生”问题,“扭向”发生在广大老百姓身上最为实际的“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买不起房”问题,即“扭向”孙中山先生所说“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群众的生命”问题。在2005年“穷人经济学”得到了最大的重视,中央五中全会发出的要“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三个最”,成为社会最为热门的“热门话题”。

  十六大以来,政府各部门都在认真落实胡锦涛的“群众利益无小事”指示,中央各个部委都结合反腐败斗争纷纷出台了保护群众利益的各种文件,构成了这几年来反腐倡廉中一道特有的“风景线”。公平和公正又逐渐回到了“弱势群体”的身上。与上世纪90年代相比,我们的社会已经开始向越来越和谐的方向发展。

  反腐仍然任重道远

  记者: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进行经济建设,同时紧紧抓住反腐败斗争不放,这将是我们在相当长时间内的艰巨任务。

  邵道生:十六大以来,反腐败斗争成本居高不下,阻力相当严重,若用官方的语言来表述,当今的反腐败形势仍然“比较严峻”或“严峻”,反腐败仍然是任重而道远。

  对执政者来说,反腐败斗争是一场“生死存亡的斗争”,然而对于腐败分子而言,在反腐败中落马不仅要“获利回吐”,而且要丢掉官帽、丢掉党票、丢掉位子,甚至还要蹲大牢、丢脑袋,对他们来说同样是一场“生死存亡的斗争”。我们党和腐败分子之间的斗争必然是激烈的,目前进行的这场腐败与反腐败间的“决斗”可以说是处于一个“相持期”、“胶着期”,应该说,如今社会反腐败的成果都是在“高成本”下取得的。正如胡锦涛总书记说的:“现在一些腐败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导致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还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仍然是严峻的。反腐败斗争的任务仍然是繁重的。”

  这么说绝不是官话。鉴于利益的巨大诱惑,鉴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社会仍然不断产生“新的腐败孳生点”,仍然会有一批又一批的新的腐败分子产生。在一些地方买官卖官现象严重,说明对“第一把手”监督的问题还只处于“探索阶段”,离真正的解决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对位高权重的领导的一些倾向,仍然是“不敢监督、不想监督和不能监督”。

  经过多年的“腐败的原始积累”,一些地区、部门、领域的腐败势力已经形成了“气候”,已经形成了以腐败利益为纽带的、能影响地方“政治生态”的“腐败利益共同体”,它们已经有“一定的力量”来与反腐败的健康力量进行斗争,这也是我为什么说当前反腐败斗争处于“相持、胶着阶段”的重要原因。

  社会转型时期到处存在着“巨大的利益诱惑”,而在当今的官场真还不乏那种“升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的所谓“同路人”,我们当今的一些制度还不能完全有效地预防和阻止这些非法利益联盟抢占社会利益的制高点,因而斗争仍然是严酷的,还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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