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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继续稳定和完善对种粮大户的粮食产销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15:5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杭州4月5日消息(记者章恒) 为保证浙江省粮食市场供应,切实保障粮食安全,2006年浙江省继续稳定和完善对种粮大户的直接补贴和良种补贴政策.

  浙江省将对全年水稻、油菜复种面积20亩以上的大户和管理完善、运作规范、社员30户以上的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社员,以及杂交水稻制种农户,按实际种植面积,由省财政给予每亩10元的补贴.

  同时对种植省确定的优质水稻品种面积在20亩以上的大户等给予每亩5元的良种补贴;继续实行早稻谷最低收购价和价外补贴政策,以及粮食预购定金政策,2006年全省早稻谷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70元,对订单粮给予每50公斤5元的政府价外补贴(其中金华、衢州两市由省委托收购的储备粮价外补贴标准为7元);

  浙江省财政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进一步完善大中型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继续实施“浙江省水稻育种攻关计划”和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实施“沃土工程”,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能力。

  在粮食市场调控方面,进一步搞活粮食流通,支持发展粮食物流业,加快粮食批发市场建设,进一步稳定粮食省际产销协作;充分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好农民余粮;加大粮食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地方储备粮食管理,提高粮食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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