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介公司告夫妻俩“过河拆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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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16:03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蕾)由于缺少应有的规范,以往因种种问题婚介公司屡屡成为被告,被人指责。但是昨天,全称为北京伊甸园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的婚介公司却将一对年轻夫妻告上法院,原因是“这对夫妻是经公司介绍成功的,而二人却仍分别拖欠公司会费1000元及1500元”。至此这成为首例婚介公司成原告的婚介服务合同纠纷案。 伊甸园公司的赵经理告诉记者,2002年7月至9月间,当时还素不相识的张女士(化名
记者了解到,现在夫妻二人已经为人父母。昨天在电话中张女士告诉记者,事情根本不像伊甸园公司说的那样,是该公司说也可以按人头单个收费,约见一个200元,于是她就先交了1000元,然而据她回忆先后见了肯定不到5个人。但后来该公司却称视同于入会,让她补齐另外1000元。而她先生和她的情况类似。 张女士告诉记者,当初公司安排她和现在的爱人见面时,他们并没有看中对方。倒是后来因为想终止服务要回资料的问题两人站在了同一个战壕内,也因此产生了共同语言,相互之间才建立起感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