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回原籍 就业见习可免职介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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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16:13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据《华夏时报》报道:日前,人事部等相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作了明确部署。昨天,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负责人对日前下发的相关《通知》作出了解释。据介绍,《通知》规定,对回到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要为他们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人事、劳动保障、教育等有关部门还将及时了解他们的求职需求,适时组织公益性的规模适度的供需见面会,为他们尽快就业创造条件。对见习期满仍没有就业的部分毕业生,政府有关部门还将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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