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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引退漳州燃气市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16:54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黄国华

  本报讯 主导漳州瓶装气市场多年的“新城”公司,本月将退出液化气市场。目前,正在办理各种手续。新城燃气公司的企业名称,将在4月15日前变更完成,并停止使用“新城”字号及商业标志。这是记者昨日从漳州新城燃气有限公司获悉的。

  政府授命独家经营

  1999年,针对漳州市燃气储备站建设太多,一些网点设施简陋、安全措施差以及伪劣钢瓶充斥市场等问题,漳州市政府决定由实力雄厚的房地产开发商———漳州新城集团担当“领头雁”,对全市30多家燃气储备站,实行优化组合和集约化经营,各县原则上只保留一家气库,其余的按情况给予关、停、并、转。

  “新城”获得漳州燃气市场独家经营的权利之后,斥资对20多万只钢瓶进行强制性检测,取消危瓶,添置新瓶,并在钢瓶上喷上“新城燃气”标志;同时,实行封口管理。

  2001年3月,漳州燃气市场逐步规范,安全隐患基本得到解除,社会各界关于规范燃气市场经营,引进市场主体适度竞争,打破独家经营格局的呼声日益强烈。漳州市政府出台文件,撤销1999年的文件,放开燃气市场经营,允许具备资质的企业介入燃气市场的运输、供应、存储等。新城房地产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最新发布在媒体上的《声明》称:其根据政府文件精神投资参股设立了“漳州市新城燃气有限公司,2001年3月,又根据政府精神,撤资退出了漳州市新城燃气有限公司”。

  5年延续期限已满

  新城房地产集团的《声明》还说:新城集团退出液化气市场后,由于新城燃气公司经营必备的“资质证”、“充装证”、“化危证”、“消防证”、“检验证”都已使用“新城”字号申报,并获批准,所有的液化气钢瓶也都冠上了“新城”字号,而变更企业名称将会给该公司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新城集团允许该企业延续使用“新城”字号,期限为5年,至2006年4月15日止。

  新城集团声称,已经责成漳州市新城燃气有限公司于4月15日前变更企业名称登记,停止使用“新城”字号及商业标志。记者从新城燃气总经理许志成处也得到证实。许说:4月份,新城就要退出液化气市场,目前正在办理各种手续。至于谁来接手,许说,“这是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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