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教农村可免试带薪读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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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0:00 东南早报 | |||||||||
应届本科生 早报讯(记者康云)昨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决定从今年起在我省开展“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工作,提出了系列优惠条件。 这项工作将从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等5所
根据规定,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在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照在校研究生缴费办法执行。按照在职教师脱产学习的规定,带薪并享受相关待遇,往返交通费按照当地教师脱产学习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费不落实的县,将调减本计划及相关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计划。 今年可推荐229人 今年的名额总共有229名,其中厦门大学推荐20名、华侨大学推荐17名、福建师大推荐149名、福州大学推荐31名、福建农林大学推荐12名。 此外,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等17个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专业。 “3+1+1”培养方式 根据规定,从本科毕业到签约的省经济欠发达县中学报到任教开始,服务期至少5年(包括在福建师范大学的1年脱产学习时间)。在规定的服务期结束后,鼓励其继续在省经济欠发达县学校任教。 头三年,由省教育厅安排学生到签约的我省经济欠发达县中学任教。第四年,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到福建师范大学注册研究生学籍,脱产学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第五年,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回到省经济欠发达县任教中学工作岗位上,边工作边学习,并结合实践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学生毕业通过论文答辩后,由福建师范大学按规定授予教育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 今年推荐名单将于4月20日前确定推荐名单,4月21日—5月5日,被确定推荐的学生与省经济欠发达县教育局签订《协议书》。5月15日-20日,被推荐的学生进行复试(含面试)以决定录取名单。7月31日前,被确认接收的学生办理到校任教手续,可按国家规定领取工资并享受在职教师的各项福利待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