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浴、游泳禁带饮品在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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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0:20 新晚报 | |||||||||
哈报网讯(见习记者 胡玥)记者昨天从市工商部门获悉,自全省发出整治“霸王条款”的通告后,市工商局根据哈尔滨市零售、服务行业出现的“特殊”现象,将“霸王条款”内容增至14项,包括洗浴、游泳场所禁带饮料、食品;未先告知收取餐位费、服务费等7项新内容,并从即日起开始全面清查,违章企业15日内必须改正。 据了解,从今年3月开始,省工商局针对商场、超市、酒店、美容等商业饮食服务行
根据哈尔滨市市民投诉,增加的7项新内容为:家电、家具等大件商品退换货运费自理;购买电子产品另缴税金;物品超期不取丢失损坏概不负责;损坏物品高价赔偿;美容索赔向保险公司请求;洗浴、健身、游泳等场所禁止自带饮料、食品;不先告知收取餐位费、茶位费、服务费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