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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连续25年无重大森林火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1:1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长春4月5日电(记者黄明通讯员魏静)作为我国重点林区,吉林省实现了全省连续25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成绩。吉林省林业厅厅长刘延春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吉林省森林防火工作的主要经验是:领导重视,责任落实;严查细管,群防群治;快速反应,重兵扑救;万众一心,常抓不懈。”

  据介绍,自1980年起到目前为止,吉林省连续25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特别是近5年来
,全省平均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16‰,仅为全国平均数0.98‰的六分之一,森林火灾控制率由前5年的14.32公顷/次下降到4.69公顷/次,并且从未发生扑火人员伤亡和森林火灾危及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

  吉林省是高森林火险省份之一。因此,省委、省政府对待森林火灾有着强烈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预防为主,把森林火灾的发生率控制在最低程度。全省建立无重大森林火灾的责任约束,实行“全社会抓保护、全民搞防火,各级政府负全责”的原则,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权责划分原则,全面实行森林防火各级政府负责制,行政一把手为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领导政绩考核森林防火工作一票否决制。

  坚持以群众联防为基础,构建社会化防火体系。在吉林省以林区村屯中的每10家农户为一组,在防火期中,每组中的10户人家轮流值班,值班的农户家中飘扬起红色的防火旗,这一家人就成了森防检查员,负责监督检查这十户的的生活用火和生产用火。

  实施森林防火“十项制度”。即野外火源监管制度、清山巡护制度、联防联保制度、严看死守制度、火情监测报告制度、防火和扑火预案制度、扑火统一指挥和联合扑救制度、昼夜值班制度和森林防火事故追究制度,形成了全覆盖的森林防火制度保障体系。针对野外吸烟引发火灾比例较高的实际,省政府从1987年开始每年都发布《命令》,明确规定,在防火戒严期内,凡在林区野外吸烟者实行“四个一律”的处罚。据统计,全省每个防火期平均处理违章用火人员达23000人。

  吉林省还将了望台哨、地面巡逻、群众义务报火等老办法,与卫星监测、飞机巡护、电脑系统等科学手段相结合,努力实现全方位监测,发生火情立即报告,快速反应,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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