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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市女青年私办出入境证件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1:53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张玲)一名被临时借调到秦皇岛市公安局的女子竟然和他人狼狈为奸,在不到1年的时间内,利用职务之便编造虚假数据,非法办理85本出入境证件从中牟利。近日,海港区人民法院审结了秦市第一起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案。

  今年23岁的陈某原是某国际旅行社员工,2002年7月份,秦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需要一名能够熟练操作微机的人员,借调陈某来从事数据录入传输工作。2003年10月到2004年
7月,陈和秦市一数码照相社员工、43岁的李某串通,根据李所提供的照片、姓名和出生日期,伪造秦市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工作单位、住址等数据。在没有经过逐级审批的情况下,非法传输到河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先后办理护照、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85本。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大开方便之门,期间陈接受李的贿赂3万余元,李则从中获利191500元。

  法院认为陈某和李某的行为均已构成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情节严重,并分别构成了受贿罪和行贿罪,因此判处陈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处李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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