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有权检查乘客携带物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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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2:20 北京晨报 | |||||||||
广州 晨报广州专讯 日前,广州市人大公开征求对《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的意见,其中涉及地铁限制客流、退票、罚款等问题。草案首次针对国际反恐的形势,明确规定“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有权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近年来国际上恐怖活动不断,新条例草案对此也有所体现。该草案首次明确规定“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有权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明确乘客应接受、配合工作人员对其随身携带行李进行检查。《新快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