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地铁有权检查乘客携带物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2:20 北京晨报

  广州

  晨报广州专讯 日前,广州市人大公开征求对《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的意见,其中涉及地铁限制客流、退票、罚款等问题。草案首次针对国际反恐的形势,明确规定“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有权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近年来国际上恐怖活动不断,新条例草案对此也有所体现。该草案首次明确规定“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有权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明确乘客应接受、配合工作人员对其随身携带行李进行检查。《新快报》供稿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