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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留原政协主席贪污公款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2:35 山西晚报

  本报4月5日讯日前,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长治市屯留县原政协主席李文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经查,自2002年9月至2005年3月间,被告人李文斌利用职权,向在园区施工的该县交通局公路工程公司经理宋某索要现金两万元,并指使他人制作虚假工程预决算表,虚开两张面额分别为23040元和55611.4元的发票,由其签字后在园区财务作报账处理,从中贪污公
款64000元。一审法院判决后,被告人李文斌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经合议庭对案件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进行了反复审核、研究和讨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维持原判。

  (本报记者)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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