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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整顿假肢生产装配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2:45 山西晚报

  本报4月5日讯(记者赵清源)记者今天从省民政厅了解到,他们将着手对全省假肢和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进行为期一年的整顿。

  2005年10月民政部颁布实施《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省民政厅要求,《办法》实施前已经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已获得民政部门资格认定的企业,应当直接到省民政厅重新申请办理资格认定;未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
,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企业资格认定,否则将按违法经营处理。今后,凡从事《中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中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的企业,在工商登记注册前,应由省民政厅进行资格认定。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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