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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黑车背后有黑手”追踪:量刑太轻检察院不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2:56 山西晚报

  本报4月5日讯(记者李建军实习生李慧)记者今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灵石县张育文、张育恭兄弟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黑钱、放黑车一案已由昔阳县人民法院宣判:张育恭犯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张育文犯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昔阳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判决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且违反法律规定,已经提起抗诉。

  “黑车满街跑,没人管!正规车却天天被罚,这车简直跑不下去了……”从2003年至2005年3月,灵石县的养车户们无不为此叫苦。手续齐全的车辆每月常规费用是2600元,还不包括罚款,“一张罚单就是200元至2000元不等,罚的钱根本不敢算,也没法算!”黑车只要找到有关系的“包车人”,每月交1000-1500元包车费,就可在该县境内畅行无阻。因为哥哥张育文是县交警大队分管秩序的副大队长,自己又是当地超限检测点的代班长,张育恭很快成为当地神通广大的“包车人”———凡是搭上他的线,就可拿到一张名片大小的“派车证”,背面印有张家兄弟的手机号,“出了事就打电话,一切保平安”(本报2005年3月21日对此事进行报道)。

  此事被曝光后,晋中市检察院反贪局迅速介入,从各县检察机关抽调数十名精兵强将,历时两个多月,行程6万多公里,对百余名相关人员展开调查。2005年6月14日,该案移交至昔阳县人民检察院。10月20日,此案在昔阳县法院开庭审理。在大量证据面前,两名被告及其律师几乎哑口无言。

  然而,判决结果却令检察人员大吃一惊———他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法院最后认定张育文单独受贿7.7万元,共同受贿10.1万元,其量刑标准应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其所犯罪状中有多项不符合适用缓刑规定。据此,昔阳县人民检察院于3月23日向晋中市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说,他们将着手调查此案背后的黑幕,一旦发现新的职务犯罪行为,将严惩不贷!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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