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为敛财3年调动18名干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3:03 现代快报

  据新华社电前不久,辽宁近年最大的国企老总腐败案宣判,原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玉颖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记者调查发现,张玉颖的受贿一多半来自本单位干部调动,三年间共调动干部18位,人均“上供”2.5万多元。

  2004年7月以来,辽宁省抚顺市检察院根据上级交办,立案查处了张玉颖贪污受贿犯罪案件。滑稽的是,今年58岁的张玉颖案发前,曾因首创国有企业“民主议事”制度成为典
型,受到吹捧。这个“巨贪”把企业当成自家“提款机”,频频利用对外投资之名,掩盖侵吞国家财产之实,致使企业损失上亿元,加上收受贿赂、贪污公款,金额竟相当于“抚钢”当年4200名职工一年的工资总和。

  在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的34笔受贿行为、共计200万元受贿金额中,有18笔来自于本单位干部的调动上,当时这家企业中层以上的干部就几十人。记者拿着法院的判决书逐一核对发现,自1998年至2001年张玉颖离任前的三年左右时间,张玉颖共收受下属贿赂47万余元,平均每名干部向其行贿2.5万多元。

  1998年3月,“抚钢”经理办公室干事蔡某找到张玉颖,表达自己想“干点事儿”的愿望。在张玉颖的一手操办下,蔡某担任了“抚钢”出租汽车公司经理。蔡某为表示感谢,于1999年6月的一天,送给张玉颖2万元钱;2002年1月,蔡某又送给张玉颖3万元钱。这五万元钱,是张玉颖在干部调动上第一次受的贿。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张玉颖作为大型国有企业“一把手”,很巧妙地利用驻外公司的便利,把干部派往分公司,既自己收了钱,对方也有甜头。在向他行贿的18名下属中,有5人是驻外公司的经理或副经理。

  【相关新闻】

  成都原宣传部长受贿被判死缓

  □据新华社电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依法复核终结成都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高勇(正厅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高勇被核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高勇案时认定:被告人高勇利用先后担任凉山彝族自治州副州长兼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证监会成都证管办副主任、中国证监会贵阳特派办主任的职务之便,索要、收受多家单位的款物折合人民币955万多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同时高勇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并对其中的666万多元的财产差额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还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法院还查明,高勇到案后主动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量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具有从轻处罚情节,且确有悔罪表现。根据事实和法律,法院判处高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