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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详解“拆迁奖励”新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3:05 现代快报

  昨日快报独家报道的南京“拆迁奖励”等系列新政反响强烈。不少市民来电对南京提高提前搬家奖励标准的做法表示赞赏,并纷纷咨询其中各项细节规定。业内人士点评说,南京重奖“提前搬家”的举措看似加大了城市拆迁成本,实际上却有望大大提升城市建设的速度和效率。

  六区位保障单价针对“城市”

  部分浦口及高淳等地的读者来电咨询说,他们仔仔细细地查阅了快报昨天A2版公布的2006年度南京城市住宅房屋拆迁保障单价标准,但是没有看到他们当地的标准。

  对此,南京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解释说,所公布的南京市6区位住宅拆迁保障单价是针对“城市”而言的,其余各郊区县均有当地的保障单价标准,具体由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保障单价”是最低补偿标准

  如果所补偿的标准达不到公布的保障单价怎么办。

  物价部门答复称,所公布的“保障单价”是最低补偿标准。通常而言,实际补偿标准均高于“保障单价”。南京在全国首创了“市场+保障”的拆迁补偿模式,这种补偿模式更利于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主要做法是按市场评估价对拆迁房屋进行补偿,同时划定最低单价和最低总价两条保障线,“托底”困难市民生活。只要在相应区位内,即使是最老最破的房子也不得低于核定的保障单价标准补偿。

  “供应差价”新规缘起房价上涨

  对“拆迁人承担45平方米内供应差价”的规定,有读者来电希望能够进行详细解读。

  物价部门表示,这项新规主要是针对当前经济适用房价格水平有所上升而确定的。原来建筑面积45平方米的房子可能7.2万元就可以买到,眼下却未必;所以,在45平方米以内发生的供应差价不应该由买方人承担,而应该由拆迁人承担;45平方米以上的供应差价则主要是因为拆迁人选择更宽敞住房而产生的,所以,超出45平方米以上的部分,由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承担并支付。

  “重奖3万元”要严守搬家时限

  更多市民关注的是“15日内搬家奖励3万元”这项新政。

  物价部门强调说,该项新政适用于通知下发之日(4月1日)起批准的拆迁项目,此前已经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已实施拆迁的项目,仍按原规定执行。其次,不同天数奖励的金额不同,此处所依据的“天数”是指自拆迁期限首日起,完成搬家的天数。也就是说,在1-15天内完成搬家的可以获得3万元奖励,而第15天内开始搬家但是到第16天或17天才搬完的,将获得的是2.8万元或2.6万元的奖励,其他依次递减。

  “重奖3万”有望事半功倍

  因为对提前搬家的最高奖励标准是原规定的整整5倍,且获得奖励的天数延长了15天,有人认为随着奖励金额及获奖范围的扩大,此举将大大增加南京拆迁的成本。而业内人士则表示了不同的看法,称赞此举有望做到“事半功倍”,有助于提升南京城市建设的速度和效率。

  拆迁向来被看作是“天下第一难”的工作,特别是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南京,近几年来拆迁量较大且相对集中,使得拆迁政策的制定更是难上加难。在首创“市场+保障”的补偿模式并提高补偿标准后,南京的拆迁矛盾大大缓解,但是“钉子户”仍然无法完全避免。

  将最高奖励标准大幅提高到3万元后,将对“提前搬家”起到有效的鼓励作用。不过,仍需要制定专门的配套措施,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届时,钉子户不但失去了获得奖励的机会,而且也难以得到更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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