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救助标准即将提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3:05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记者项凤华都怡文)昨天,有消息称“南京拟打算在城市低保每人每月260元的基础上再加20元”,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大金紧急澄清,市民政部门正在考虑提请上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具体的标准还没有测算出来,涨20元的说法没有依据。但提高困难居民的大病医疗救助标准,今年上半年有望出台。 南京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处长常建东表示,去年7月份,南京市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
另外,市民政局局长张良礼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将在目前一类大重病报销3000元、二类重病报销2000元、三类1000元的基础上,适度提高医疗救助标准,适当扩大病种,救助重点是南京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重大病人员,同时兼顾边缘困难人群里的重大病人员。“边缘”的标准是指低保标准的1.5倍,按照南京的现行标准,即家庭月人均收入在390元上下的困难居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