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矿不能用资源整合搪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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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3:16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当前一些地方用煤炭“资源整合”代替关闭矿井,庇护了一部分不合格矿井,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已联合下发文件,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工作。 “必须先关闭后整合。”记者5日从安监总局了解到,《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炭资源整合的若干意见》要求,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法开采的煤矿,由地
《若干意见》强调,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应按照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整合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整合必须是一个有资质、有资金、有技术的法人主体来整合其他矿井。整合后形成的矿井只能有一套生产系统,选用先进开采技术和先进装备。 《若干意见》明确,全国煤矿要在2007年年末淘汰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下的矿井。煤炭资源接近枯竭且2007年年底前采矿许可证到期的煤矿,一律不得纳入资源整合范围,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即注销各种证照、予以关闭;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一律不得纳入资源整合范围。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