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须用药品通用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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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3:16 山西晚报 | |||||||||
我国将建立医师处方评价制度 据中新社电国家卫生部今年将在内地医疗机构中建立医师处方评价制度,以评估用药的科学性和费用的合理性。同时重申医务人员必须使用药品通用名开处方,解决“一药多名”问题。
卫生部医政司官员在此间举行的座谈会上披露这一信息时说,该部今年将从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角度出发,重点规范医生的处方行为,加强对处方的管理。 据悉,卫生部表示今年将对《处方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要求强制执行;同时,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处方管理的监督管理。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