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支房款不用再怕对方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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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4:16 山西晚报 | |||||||||
本报4月5日讯 (记者刘捷)今后在太原市买二手房,消费者不用再担心上当受骗了。太原市房地局今日正式对外公布,建立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制度。买卖双方在交易前,可以把购房款存入指定银行,由房地产部门无偿进行监管,待交易完毕,双方没有疑义后,房地产部门将购房款交给卖方。 “买房时对方要求先交一部分预付款,可万一他是骗子怎么办?”正在寻找房源的
当买方将资金存入账户后,经核实将开具《太原市存量房资金托管凭证》,双方凭《托管凭证》、身份证及《房地产交易过户单》,填写《太原市存量房资金托管支取凭证》,办理托管资金取款,随后才能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手续。如果该房屋不具备交易条件或双方约定终止交易的,双方可以书面解除《契约》,并凭借该解除协议、《托管凭证》、身份证等,取回托管的资金。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