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追踪]咸宁万佳源劫案主犯一审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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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4:45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姜远海 通讯员 艾志伟 报道: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去年导演咸宁温泉闹市区万佳源购物中心金饰劫案的主犯被一审判处死缓。 据介绍,3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王三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解放、杨连祥、王锋分别被判处15年、13年和10年的有期徒刑。同时各处4名罪犯罚金2万元人民币。
去年7月9日凌晨,王三田等4人经过密谋,撬开万佳源购物中心的卷闸门进入卖场,将值班人员谢锡夫和李尚云控制住,打开购物中心的保险柜,抢走价值109万元的黄金、铂金等饰品,并顺带卷走邻近柜台的照相机、香烟等物品,乘坐停在购物中心门口的一辆汽车逃走。当年7月17日凌晨,省公安厅、咸宁警方在广东警方的配合下,成功破获劫案,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并将赃物全部追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