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5大高危行业从业人员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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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5:05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周艳涛 通讯员杨川)昨日,记者从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陕西省高危行业各类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管理暂行办法》已正式颁布实施,对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据了解,高危行业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行业,危险化学品行业(包括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以及民用爆破器材企业等五大行业,该《办法》规定从
矿山企业中的瓦斯检查工、爆破工、矿井通风工、信号工等19个工种,建筑施工企业的架子工、安装起重工、起重机驾驶员等8个工种,其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职业四级(中级)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另外,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以及民用爆破器材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企业,其中火工品装配工,爆破器材试验工,炸药制造工,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储存保管人员,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运(押)送工等工种必须具备国家职业四级资格。 对于用人单位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劳动保障部门将依法查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