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24亿元行贿1000万元 深圳“走私大鳄”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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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5:50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据新华社电 一宗偷逃税款高达24亿元团伙走私案,近日由广东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案中主犯、原深圳市惠威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杨改清,因走私普通货物罪、行贿罪被判处死缓;同案其他11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有期徒刑。 经查,1996年6月至1998年6月期间,杨改清伙同刘浩、陈仕军、温晓东等走私食用油82万吨入境,偷逃税款24亿元。为方便走私,多方行贿共计约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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