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敛财200万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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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6:2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要想富,动干部”。这一在官场流行的“潜规则”竟被国企“贪官”移植过来,作为敛财之道。前不久,辽宁近年最大的国企老总腐败案宣判,原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玉颖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记者调查发现,张玉颖敛财200万,受贿一多半来自本单位干部调动,三年间共调动干部18人,人均“上供”2.5万元。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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