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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凭啥质疑农民的诉讼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7:08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4月 3日上午,湖南常宁的一位村主任蒋时林,以一名普通纳税人的身份将常宁市财政局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认定该市财政局超出年度财政预算购买两辆小车的行为违法,并将违法购置的轿车收归国库,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面对突如其来的诉讼,财政局周局长认为蒋的起诉毫无道理,他同时质疑原告蒋时林是一个农民,在已经取消农业税的前提下,他是否具有纳税人的资格?(4月5日《中国青年报》)

  面对周局长有关诉讼资格的质疑,我除了觉得好笑,就是纳闷其质疑的底气又从何而来?

  周局长之所以拥有如此壮的底气,恐怕得益于其在自身“业务”上的无知,即他对“纳税人”概念的一知半解。周局长的意思是,原告蒋时林是一个农民,现在已经取消农业税,故其不应具有纳税人的资格。这个问题尽管提得很“专业”,实际上却一点也不难回答。即便是取消了农业税,作为农民的蒋,他日常生活还要消费各种工业品,他种地还将消费各种生产资料,而这些都不是免税的产品,所以蒋的纳税人身份根本不用怀疑。周局长之所以敢大胆怀疑蒋的纳税人身份,除了缘于其自身“业务”知识的贫乏,就是由于其对有关纳税人概念的无知,真不知道他是如何坐上财政局长的位子的?

  周局长质疑蒋的诉讼资格的底气,还“得益”于其对法律常识的无知。要知道,财政局购车花费的是公款,是一种需要接受公众监督的行为,蒋尽管是农民,但他同时还是一个公民,享有当然的监督权。从周局长公然质疑蒋的诉讼资格的情形看,这位周局长不光是个“业务盲”,而且是一个“法律盲”,如此“双盲症”在身,对蒋的诉讼资格质疑起来,自然也就底气十足了!

  当然,问题的关键还在于,蒋的诉讼,是一个富有正义感的公民提起的公益诉讼,其所诉行政行为侵害到的是社会性的公共权益,故而理应放松对其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限制,以降低此类公益诉讼的门槛,更何况蒋的诉讼资格不存在任何问题呢?周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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