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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执法告知单专骗司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7:54 潇湘晨报

  

假执法告知单专骗司机

  ★交警部门收缴的假“交通违法告知处罚决定书”

  记者 朱辉峰 摄

  本报讯4月1日,长沙市交警部门发出首批执法告知单,此举极大方便了市民。近日,交警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仿冒“执法告知单”,并提供私人账户,要求驾驶人存入罚金。为此长沙市交警支队提醒:执法告知单仅为友情告知,缴纳罚金只能持处罚决定书前往银行直接办理,无需提供账户。

  在长沙市交警支队提供的一张假“交通违法告知处罚决定书”上记者看到,“农业林业水利局:车辆牌号湘AD39**,于2006年3月22日在京珠高速长沙路段超速行驶被我管理中心的电子监控设施记录……我管理中心决定给予你(单位/个人)处500元罚款。”在附则说明内,“告知单”提供了一户名为王华明的农业银行私人账户及咨询电话,落款为“长沙市长潭高速管理中心”。长沙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大队长蒋超介绍,交警部门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刻进行了核实。调查证明,该“告知处罚决定书”是用平信寄出,系不法分子假冒,所提供的私人账户也是用假身份证开的户,意在诈骗驾驶人钱财。“我们发出的执法告知单仅为友情告知,用专用信封挂号寄出。违规驾驶人接到告知单后,需到相关科室接受处理,凭交警部门开具的处罚决定书,前往商业银行直接办理,无需另提供账户。”

  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有关负责人称,高速公路交警部门近日也接到几起类似举报,诈骗信落款均为“长沙市长潭高速管理中心”。该负责人表示,该单位纯属子虚乌有,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决定书必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目前,该账户已被冻结,案件已被移交给刑侦部门处理。

  高 攀 凌 菱 刘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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