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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都要接待群众来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7:55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王瑾 实习记者 窦仲 通讯员 孙鹤 刘洋) 昨日,记者从省劳动保障信访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已把2006年定为“基层劳动保障信访工作落实年”。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领导要平均每人至少包案解决10至20件信访突出问题,实行每周接待职工群众来访制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

  我省规定,对首次受理信访事项并有权处理的,要落实首问负责制,避免重信重访
或越级信访,绝不允许相互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批阅群众来信要占本级受理来信总量的30%以上;上级机关立案交办的重要信件和50人以上的联名信要件件批阅,及时进行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答复。对信访工作中因失职渎职和工作不力酿成重大信访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另外,今年我省将在已建立的长春、吉林、白城、松原劳动争议仲裁院试点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在其他市州建立劳动争议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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