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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4家旅社首接罚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8:16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枣庄4月5日讯因没按规定对住宿的旅客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进行登记,4月4日,枣庄市中区4家旅社分别被处以500元罚款,这是自3月1日《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枣庄警方首次对旅社因未按规定给住宿旅客登记处罚的案件。


孙启峰 张大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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