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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通知要求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8:39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最近,省卫生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对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的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近年来,部分新、改、扩建项目未经过职业病危害评价就投产使用,对劳动者身体健康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一些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未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
评价工作,未进行职业健康体检,致使劳动者患职业病及职业中毒和放射事故时有发生。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督促有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定期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定期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对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未进行职业危害评价申报的,将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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