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携带枪支强讨债 触犯法律被警方刑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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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8:39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一男子不通过正当途径讨债,而是伙同他人,头戴面具,携带枪支、匕首,结果钱没讨回,自己先触犯了法律。 3月13日24时40分,正在格尔木市公安局备勤的110交警卢建军等人接到总台通知,说八一中路潼城歌舞厅门口,一辆出租车里的人形迹可疑。民警赶到后,发现在潼城歌舞厅东侧20米处,一辆挂青H58185的出租车内坐着3名头戴面具的男子。民警遂上前检查,从犯罪
据犯罪嫌疑人李军交代,他原本是青海省某单位的公务员,前几天刚请假从西宁到格尔木讨债。当他得知欠债人那晚刚好在潼城歌舞厅时,就包了一辆出租车,携带别人提供的枪支和匕首,等在歌舞厅门口,准备武力讨债。没想到钱没拿到手,先遇上了警察。 目前,李军等3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警方正在追查枪支提供者的责任。(记者 陈俊 卫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