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一男子携带枪支强讨债 触犯法律被警方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8:39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一男子不通过正当途径讨债,而是伙同他人,头戴面具,携带枪支、匕首,结果钱没讨回,自己先触犯了法律。

  3月13日24时40分,正在格尔木市公安局备勤的110交警卢建军等人接到总台通知,说八一中路潼城歌舞厅门口,一辆出租车里的人形迹可疑。民警赶到后,发现在潼城歌舞厅东侧20米处,一辆挂青H58185的出租车内坐着3名头戴面具的男子。民警遂上前检查,从犯罪
嫌疑人洪胜福身上搜出匕首一把,并从另一犯罪嫌疑人刘寿年身上搜出匕首一把。另一同伙李军见状,忙将一物品塞到座位下,眼疾手快的民警立即将其制服,从座位下搜出一把自制的小口径手枪,膛内有已经上膛的子弹一发。鉴于案情重大,且涉及到枪支,民警将3人移交到刑警大队。

  据犯罪嫌疑人李军交代,他原本是青海省某单位的公务员,前几天刚请假从西宁到格尔木讨债。当他得知欠债人那晚刚好在潼城歌舞厅时,就包了一辆出租车,携带别人提供的枪支和匕首,等在歌舞厅门口,准备武力讨债。没想到钱没拿到手,先遇上了警察。

  目前,李军等3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警方正在追查枪支提供者的责任。(记者 陈俊 卫东)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